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数据领域相关话题成为众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我们综合各类媒体和平台的公开报道,对2025年两会中有关数据工作的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倾听代表委员声音,不断提升数据工作质效。
来源:上观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重点关注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立法问题。当前制定一部既要解决当下问题,又能充分考虑长远的人工智能法难度极大。他认为,可以选择生成式人工智能这一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口”,尽快出台行政法规。 1.明确服务提供者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关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履行“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依据民法典人格权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履行“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依法对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发现违法内容应及时处置、整改并报告。 2.应当按照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立法本意,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明确使用原则,在涉及商业使用时,要求技术开发者支付报酬,由其与权利人组织协商解决。 3.按照民法典有关“网络用户”“个人信息权利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细化对使用者的权益维护与使用规范,对生成内容涉嫌“深度伪造”可能构成侵权的,则应建立并完善精准的检测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成岳冲提出了以下建议: 1.要在大力开展了信用修复、个人破产、债务集中清理等有益探索的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建设“数据底座—智能引擎—应用生态”信用大数据归集、分析、应用支撑体系,让各项改革从“制度盆景”变为“生态风景”。 2.建设“管用”的全国统一信用大数据平台,推动信用大数据“一端全量归集、多终端调用”。可以设立信用大数据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联席协商,构建统一的国家级信用数据中枢平台,实现金融、社会公共、商业信用大数据跨地域、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全量实时归集。 3.制定《信用数据采集与应用国家标准》,建立覆盖13.6亿自然人和1.5亿市场主体的全维度信用数据库。
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梁美芬认为,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管理条例》不仅可为大湾区数据流通提供法律保障,也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关于数据跨境流通,需平衡安全、隐私、效率等层面,此外,粤港澳三地制度差异也需要法律协同。应对这个问题要在立法框架上进行一定的整合,其中,规则整合值得重视。梁美芬提出三点思路。首先,可以参考《广东省数据条例》《粤港高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等,建立数据统一分类分级标准;第二,构建三地协同立法框架,整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私隐条例》等法律资源,消除规则冲突,强化数据出境保护;第三,明确禁止生物基因等敏感数据跨境,建设分级通道与溯源系统;第四,明确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置,明确企业、科研机构与个人权责边界。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全国人大代表、依文集团董事长夏华在工作和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数字资产面临政策法规不完善、市场认知度不高、与实体经济融合深度不足等挑战。夏华介绍,数字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货币、数字艺术品、数字知识产权等,它们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基础,具备高效、透明、可追溯等特性,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全新的价值流转和资源配置方式。夏华建议,加快制定数字资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地位、交易规则、监管框架等,为市场提供清晰、稳定的法律环境。同时,加强技术研发,提升数字资产安全性与稳定性。 来源:央广网 全国政协委员陈晓红表示,我国亟须推进“四算”的一体化布局,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四算”的一体化布局,要健全数据要素市场,释放算据资源价值。 1. 持续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条例》,实现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数据全量归集与开放共享。 2. 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建设,在北京、上海、深圳试点基础上,增设长沙、贵阳等区域节点,深化“数据可用不可见”交易机制。 3. 完善数据安全体系,研发国产化隐私计算平台,在金融、政务等领域推广联邦学习技术,确保数据流通全程可溯可审计。 来源:中国经营报
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贾楠将“促进基层数据资源共建共享”作为全国政协经社理事会和民盟中央的重点课题,赴杭州、贵州、广西等地进行调研。他表示,面对当前基层社区日趋复杂的治理现状,一面是基层智慧服务和管理对数据应用的迫切需求和对数据共享的强烈呼声,另一面则是,由于各部门法律法规的制约以及信息技术标准不一致等障碍,政府数据共享难有实质性进展。贾楠建议,首先是尽快明确数据共享的法律规定。建议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利于数据共享的限制性规定。以社会管理的必须,公共利益与公共秩序的需要作为分界点,明确在基层社会服务与管理中对个体信息数据的使用权,确保各级事权与数权相统一,使个体信息数据在法律的规范下,应用于基层社会服务与管理,解决数据不敢共享的问题。其次,加强数据治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相关规定,加强数据治理和部门间数据共享标准规范的制定,明确个人信息处理的主体职责,规范明确数据权利和义务。在管理上制定数据共享授权制度,建立分级管理、分级授权管理方式,为数据的安全使用创造法律依据和保障环境。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按照数据管理的要求,对数据管理运用及主体行为予以规范。加强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确保数据安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李书福表示,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李书福建议: 1.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巩固产业升级好势头。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这将进一步筑牢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根基。作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我国工业互联网已经覆盖全部41个工业大类,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助力。 2.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工业制造”重点行动,建立数据在产业链中互联互通机制,降低产业链组织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3.支持制造业链主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广泛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前沿科技,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价值链层次,形成全链提升的规模效应。 来源:中国能源报 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就加强AI深度伪造欺诈管理等社会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一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给各个领域带来机遇,另一方面,AI深度伪造内容侵权现象愈演愈烈,欺诈事件频发。针对AI深度伪造内容管理问题,近年来,我国相关立法虽有关注这一议题,但已出台的规章制度还不具备可操作的细则和明确的处罚标准。李东生提出了四点具体建议: 1.加快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内容标识管理规章制度的出台。 2.明确对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服务商未履行标识义务的惩罚制度,完善未按要求进行标识的行为界定、分类细则,以及相应的处罚标准。 3.加强深度合成内容标识技术标准和发布的管理,保证标识的有效性,对相关内容平台出台要求,用户在发布深度合成的视频、音频等内容时,有义务对其进行标识。 4.加强国际合作,形成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有效监管。 来源:新浪财经
来源:国家数据局



